請閣下於事發後30天內於安達索償中心或填妥索償申請表, 連同旅遊證件及下列證明文件副本(視乎事件而定)透過以下其中一項途徑遞交:
注意:請於提交索償申請前先檢查閣下保單之承保公司,如保單於2018年1月1日前購買,安達保險並非承保公司,請向有關保險公司作索償申請。
1. 網上申請
2. 郵寄申請
安達保險香港有限公司
香港鰂魚涌英皇道
979號太古坊一座39樓
3. 傳真申請
傳真: (852) 2519 3233
4. 電郵申請
電郵:DBSahclaims.hk@chubb.com
下列文件為提出索償時需要提供的部份文件。本公司保留權利,於有必要時,要求受保人提供上文並未註明的任何其他資料或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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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意外保障/燒傷保障 |
- 由醫生簽發的醫療報告或證明書,證明傷疾程度或嚴重狀況;
- 警方報告(若相關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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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死亡 |
- 死亡證;
- 死因裁判官報告;
- 警方報告(若相關);
- 如屬失蹤,由法院宣佈推定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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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費用/住院現金/創傷輔導 |
- 經醫生證明的診斷及治療,包括病人姓名及診斷日期;
- 由醫院簽發的醫院賬單/收據正本並列明詳細項目。
- 購買醫療用品的收據正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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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財物/個人金錢/遺失證件 |
- 收據正本,包括遺失或損毀物件的購買日期、價格、型號及類別;
- 展示損毀物件及其情況的相片;
- 如在運送時遺失或損毀,由航空公司/公共交通工具發出的遺失通知書副本及其正式確認書;
- 警方報告(必須於事發後24小時內發出);
- 若屬遺失旅行支票,由簽發機構發出的遺失通知書副本(必須於事發後24小時內發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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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旅程/旅程阻礙/縮短旅程 |
- 未使用的特別活動正本門票
- 所有賬單、收據及票券;
- 經醫生證明的診斷及治療,包括病人姓名及診斷日期。
- 航空公司/公共交通工具所發出的正式文件,包括受害人姓名、日期、時間、延誤期間及延誤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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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旅程/旅程延誤/行李延誤 |
- 航空公司/公共交通工具所發出的正式文件,包括受害人姓名、日期、時間、延誤期間及延誤原因;
- 酒店/航空公司/公共交通工具所發出的正式賬單/收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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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責任 |
- 意外或事件的性質及情況聲明(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,不得承認責任或達成和解);
- 就意外或事件接收的所有有關文件(包括法院傳票副本、所有法院文件、律師函件及其他法律書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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